由于孔广森是用古文经学家文字笺注的方法来治学的,通三统这一公羊学家宣传历史变易、政治上必须实行改制的学说全然不见了,只剩下建子、建丑、建寅三种历法的演变,而且他所理解的是循环变化,这就严重违背了公羊学说的本旨。
而诸如民主、自由、平等、法治等等价值观念,其实在传统社会也存在,但我们之所以将之视为现代性价值观念,根本也是在于个体主体赋予其中。[38]可以说,两宋儒家对人欲的正视和辩护,正是儒家自身在伦理生活中解构纲常伦理的开端。
……夫所以为我者,毋曰血气形貌而已也,吾性澄然清明而非物,吾性洞然无际而非量,天者,吾性中之象,地者,吾性中之形,故曰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皆我之所为也,混融无内外,贯通无异殊。[⑥](宋)程颢、程颐:《二程集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1年,第77页。至于近现代哲学,不论是理性主义,还是非理性主义(唯意志主义等等),更是深入到哲学本体层面确证着个体主体的绝对地位。事实上,周敦颐提出立人极观念就已经蕴涵着两种不同的思想可能:一方面,他从宇宙生成的维度,论证并确立起普遍意义上的人,而非君主个人,乃是最高的价值主体,所谓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。《礼记•乐记》曰:礼也者,理之不可易者也。
就此而言,共定国是现实的起到弱化皇权独断性的作用。当前,我们有必要认清两宋儒学的两面性及其时代效用,推动儒学现代转型的进程。如果你只对某个领导负责,而这个领导刚好是个私心很重的人,那么,你对他的负责换来的就不一定是社会群体的利益。
私德固然重要,但是陈来没有看到,公私德之辨切中了儒学家天下思想构架的内在困境,这一困境并不能简单地通过提升私德来加以解决。但是,这里面临的难题是,如何面对爱的差等性?如果爱的差等性不能被克服,也即是说,允许一个人可以优先照顾自己的家人,而不是他人的家人,这就自然导致人与人之间利益上的竞争,因为大家都想优先考虑自己家人的利益。马君武在区分开公私德以后,又反过来表明,私德是公德之根,认为公德、私德乃一物两名。总之,陈来先生突显私人道德(或个人道德)的重要性,并无不妥,但这并未穷尽公私德之辨背后的理论与现实关切。
马君武同样承袭了梁启超有关公私德的基本区分。对此,他进一步分析指出,旧伦理中的社会公德和国家公德都是私人对私人的,朋友、君臣都是如此。
人情正是当前社会公私不分的一个重要原因。对此,有人可能会指责说,没有家天下的抱负或胸怀,何以为儒家?这个担忧是不必要的。儒家修身乃至政治理想的基本模式是家,它们都是以家为源头进行的一种拓展。对此,他进一步辨析指出,儒家人伦关系方面的伦理道德注重的是私人对私人的,而不是私人对国家、社群。
夫规则何自昉乎?使个人之所为与他人无与,则不必谋于一群,而一群不得施其干涉,故有完全之自主之权。总之,照刘师培此说,中国古代关于超出己身、家族之外的社会伦理亦复不少,不过他所引者多是指心胸和境界而言,并非是社会伦理,但指出古人的眼界不限于己身,确属必要。但是,这个构成其动力根源的家或私领域,同时也潜在地导致把大家之公纳入自己的小家之私中,因为这种做法内在地抹去了大家跟小家的区别。根据孔子事父母几谏(《论语·里仁》)的主张,在孔子看来,儿子得知父亲偷羊以后,虽然不会直接去举报,但私底下应该跟父母暗示这是不好的行为,并建议父母如何做出弥补的措施。
我们可以简要指出几个制定规则的基本原则。规则如果有问题,违规现象就会层出不穷。
不仅如此,此种公心的实践在国家的政治实践之中也有体现,它表现为公天下或大同的社会理想: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。就此而言,相关规则的制定就得有针对性。
这么说不意味着现代人就不可以或不需要有治国平天下的理想,而是说,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理想,就需要学习相应的专业技能,而不是只限于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。在我看来,这种做法在现代社会是远远不够的。在他看来,私德就是个人的修身道德,公德则是有益于国家、社会的品德: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,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。他还批评中国词章家,认为他们的思想也多出于为我,批评王维等诗人以高隐自足,是独善而不能兼善也,批评苏东坡之诗大抵以乐利为宗者也。他由此指出,中国传统道德整体而言私德发达,而公德欠缺,并有缺陷。利害既有涉于他人,则不得不受社会之节制。
就国家的治理而言,鼓励君主或管理者把百姓都看成自己的子女,爱民如子,也就会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。比如,刘师培指出:中国所谓公德者,皆指对于一家一姓者而言,非指对于国民团体者言也。
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。因此,这种利群的思路也还在儒家公天下的大构架之内。
我们知道,孟子就明确设想过公私之间紧张关系的例子,就是瞽瞍杀了人,舜该怎么办?孟子给出的回答是放弃天子的位置,背着父亲逃跑:舜视弃天下,犹弃敝蹝也。张祥龙先生提倡的儒家文化保护区可以视作小国寡民的现代尝试,美国阿米什的文化保护区则是此倡议的一个现代模板。
至国家者,尤非君臣所能专有。若仅言君臣之义,则使以礼、事以忠,全属两个私人感恩效力之事耳,于大体无关也。提升社会公共道德并加强私德中的个人基本道德,这不仅与近现代以来道德生活的实践有关,同时也是我们儒家的文化立场所决定的。为了能够应对现代社会的现实需求,我们首先需要区分开家与天下,区分开私领域与公领域,并且这种区分通过规则来进行。
对个体负责,那么这个负责本身的价值就依赖于所负责对象的价值观。而他所倡导的新伦理中的社会公德和国家公德则不同,它们强调的是私人对社会群体,而不是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具体的人。
众所周知,儒家道德实践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克私心,成就人的公心:夫天地之常,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,圣人之常,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,故君子之学,莫若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。(《礼记·礼运》)如此一来,我们还可以说儒家传统缺少公德吗? 上述道德修养与国家建构目标构成了儒家思想的基本特质,但在我看来,正是这个特质,从根源上决定了儒家思想中公德的缺失。
这一解决思路并没有真正切中儒家公德缺失的根本原因。纵观近代学人的相关讨论,我们可以看出,它触及儒家传统道德跟现代社会对接的困境,而这个困境并不能简单地通过强调儒家传统的个人修身予以克服。
只有在好的社会规则下,私德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。公私不分导致的不只是相关个人利益的分配不公正,还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的浪费,因为这种局面导致很多人将精力放在打点关系、建构所谓的人脉上,而不是脚踏实地地做事情。夫人必备此三伦理之义务,然后人格乃成,梁启超这里给出的解决思路是在培育一种利群之德。三、家天下困境的现代出路 虽然近代启蒙学者对传统儒家伦理提出了缺少公德的批判,但是,他们对这个问题的诊断依然是粗略的,没有看到公德缺失问题跟儒学家天下思想构架之间的内在关联。
它的好处是有人情味,坏处是公私不分。狭义的私德是只与自己有关的道德,而广义的私德则是公德之外所有的道德。
制定好的规则比单纯的道德教化,在当前社会更为紧迫。因此,确切地说,梁启超所谓的私德并不只是指跟自己有关的个人道德,还应包括个人对个人的私人关系中的道德:然朋友一伦绝不足以尽社会伦理,君臣一伦尤不足以尽国家伦理。
之所以假公济私在承袭儒家传统的社会中层出不穷,就是因为它其实原则上又为儒家的人性论所默许。不过,他对儒家传统道德的批判更为尖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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